Friday, September 02, 2005

最近大家都在玩一个BLOG上的串联游戏:
游戏名称:BLOG怪癖大连串的游戏
游戏规则:必须发表一篇文章,写出自己5个怪癖
写完5个怪癖后,请点名5位LUCKY的朋友继续串联下去
(被点名的还不能重复,未满5人就犯规)

无奈呀, 被WH点中.

好吧...

1.我睡觉不躺枕头, 常常一大早上起来发现脑袋在枕头以下以此类推脚丫子也在床以外.

2.超级喜欢Baby, 病态的喜欢, 常常看到漂亮baby就掉眼泪.

3.会留意男人身上的味道, 以味道来判断他性感还是不性感. (性感是我寻找男朋友最重要的标准之一)

4.喜欢摸女生, 尽管因为这个被很多人鄙视.

5....实在想不出来了等想出来了再写吧.

我点...
1.梨
2.宝宝 if possible
3.张帆
4.实在想不出还有谁keep blog了
5."爱谁谁吧"


Fang Fang on 7:27 p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