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ugust 15, 2006
早上4点钟还在上网,真是服了你了。白天睡多了吧,昼夜颠倒的,要考试了还不消停。。
随便,自己的身体搞垮了没人可怜你。
也不知道是谁一直不遵守诺言。哼~
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我很喜欢有这个地方给我写字。
我越来越喜欢写字了。
我的字不好看,看多了会有种忸怩作态的感觉,内容也会返老还童,越来越俗气越来越幼稚。
让恒丫头看到了一定会笑话我,
梨丫也会笑话我。。
我也会跟她们笑笑,
伤元气的文字要留着,养精蓄锐,大起大落等我有时间的时候再写。。
Fang Fang on 9:11 pm